2008年大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比例加大、招生种类增加、招生分数线降低了。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依据市教育局审批的招收项目和类别,最多可按招生计划总数的3%招生;招收艺术、科技特长生的学校,按市教育局审批的项目和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招生。除市内四区外,其他区市县自行制定特长生招生办法。
体育特长生
体育特长生招生对象和条件: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或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市内四区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所属的公办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市教育局所属的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大学附属高中。
体育特长生认定程序
(1)报名登记。市内四区申报体育特长生的考生,于5月14日—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带初中学校证明(证明学生身份)、本人相关荣誉证书(原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招生学校报名。每位考生最多可申报2所学校(1所重点高中或省级示范高中,1所一般高中),并分别填写《2008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
(2)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属市内四区的考生,于5月21日14:00-17:00,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身体素质测试;于5月22日14:00-17:00参加重点高中和省级示范高中组织的体育专项技术测试;于5月23日14:00-17:00参加一般高中组织的体育专项技术测试。
录取
普通高中按不高于招生计划的3%招收体育特长生,对经过特长测评并认定合格的体育特长生,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在其所报学校公费录取分数线下最多可降30分按公费生择优录取;在择校录取分数线下最多可降100分按择校生择优录取。
体育专项测试:包括身体素质测试和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每部分各为50分,合计为100分。身体素质测试包括100米跑、立定跳远和掷实心球(重2千克)三项内容,测试标准与评分办法另行通知;专项技术测试的内容与评分办法,由各招生学校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定方案。各招生学校的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方案,须于5月1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审核。
(3)认定公示。市内四区各招生学校,依据考生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的累计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最多可按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的2倍,将符合本校招收体育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连同考生荣誉证书原件于5月26日前一并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特长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将无任何异议的特长生名单转交市招生办。
艺术特长生、科技特长生
艺术、科技特长生招生对象和条件: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专业较强功底和水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市内招收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特长生的学校:大连市第二中学、大连市第五中学、大连市第十三中学、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大连市第十六中学、大连市第十八中学、大连市第三十六中学、大连市第四十四中学、大连市信息高级中学、辽宁师范大学红旗高级中学。
市内招收科技(简易机器人制作)特长生的学校:大连市第三中学、大连市第十三中学。
艺术、科技特长生认定程序
招生学校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组织专项素质测试并认定艺术、科技特长生。专项素质测试包括基本素质测试、专项技能测试等,具体内容与评分办法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审批(区属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后上报)。
录取
普通高中按计划招收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经过特长测评并认定合格的考生,按其所报学校的公费生、择校生的录取分数线正常录取,录取不满时,对未达到择校录取分数线的艺术、科技类特长考生,最多可降50分按择校生择优录取。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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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事 项 |
具 体 办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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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前 |
审核、公布学校招生方案 |
招生学校将本校招收艺术、科技特长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审批(区属学校报区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后,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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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
报名登记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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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持所在学校或有关专家推荐书、有关荣誉证书(原件)、近期3.3厘米免冠照片3张到招生学校报名,填写《2008年大连市普通高中申报特长生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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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_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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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素质测试 |
考生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专项素质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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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 |
公示 |
市教育局组织将学校拟认定为符合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名单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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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 |
公布结果 |
招生学校向考生公布特长生认定结果,并将认定的特长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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